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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住建发〔2022〕1号
发布时间: 2022/1/11   访问次数: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平住建发〔20221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我县建筑工地起重设备安全检查结果的

     

 

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相关单位:

加强我县建筑工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范设备报备流程,近期我局开展了多次起重设备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平阳县滨海彩虹桥幼儿园项目存在起重机械设备拆卸未报备,擅自拆除的现象,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阳县滨海彩虹桥幼儿园;建设单位:平阳县滨海彩虹桥幼儿园(筹);施工单位:浙江方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温州新平源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起重设备产权单位:浙江方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经查,该项目1台物料提升机未经报备擅自拆除,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相关规定。

二、整改要求

责令浙江方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平阳县滨海彩虹桥幼儿园项目物料提升机未经报备擅自拆除一事做出情况说明。

三、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经研究决定处理如下:

对浙江方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予以立案查处,并对浙江方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龙继根)单位及个人清出平阳县市场3个月(期限:202217—202246日)。

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认真落实起重机械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建筑工地施工质量水平。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7       

 

 

 

 

 

抄送:林建丰常务副县长、王毅常委副县长,许进谱副主任,县平安办,县安委办,县资管办,各乡镇。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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