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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鳌江镇蓝田花苑、下埕小区、恒春小区126间住宅及34间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进行公开出租(重)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7/27   访问次数:    分享:

 

平阳县鳌江镇蓝田花苑、下埕小区、恒春小区126间住宅及34间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进行公开出租(重)补充公告

 

2026年7月22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平阳县鳌江镇蓝田花苑、下埕小区、恒春小区126间住宅及34间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进行公开出租(重)产权招租公告,公告期限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8月6日。因委托方对租赁事宜进行调整,现作补充公告如下:

1.撤回135号标的平阳县鳌江镇下埕小区2、3号楼103室商铺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2.撤回136号标的平阳县鳌江镇下埕小区2、3号楼104室商铺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其余公告事项不变。

特此补充!

 

 

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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