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楼建设工程(重)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楼建设工程(重)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3)173号立项,项目业主为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工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名称为平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楼建设工程(重)。建设地点为平阳县鳌江镇,招标范围为综合办公楼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内容不包括幕墙及屋顶构架、智能化、二次装修及室外配套、电梯等);建筑面积23877.1m2,其中:地上裙楼5层、塔楼18层,建筑面积16866.19m2,地下共二层,建筑面积7010.91m2,建筑高度78.9米,计划工期为850日历天,本次招标施工范围内工程工期650日历天(阶段工期指标要求详合同条款),不在本次招标施工范围内但须承包人配合管理的工程工期200日历天,工程总投资为18000万元,质量目标为创瓯江杯及以上。
3. 邀请符合以下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
3.2其他要求:
3.2.1投标人注册地:浙江省内;
3.2.2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及以上;
3.2.3银行征信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征信报告,当前没有逾期余额,且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没有被执行信息。(在温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房建总承包类企业信用评价总分85分及以上的温州市本地注册企业,不受银行征信要求制约)
3.2.4企业、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含地下室且地下室建筑面积7000㎡及以上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
3.2.5企业、项目负责人创杯情况:200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浙江省内地市级房屋建筑奖杯1个及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6月14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最新公告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日报、温州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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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工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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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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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中介服务大楼5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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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中介服务大楼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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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女士、伊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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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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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58101889 、 6362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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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85735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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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280296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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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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