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建设单位: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平阳县南雁镇笠湖至溪南隔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阳县南雁镇枫树湾至上寺路线上,途经青云寺下部,终点位于南雁镇溪南村临防洪堤坝处,项目总长度为5.89Km。路基宽度为6.5m,设计时速为20km/h。总投资估算约8977万元。
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究、编制工作,并需承担深化报告、因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而出现的修改工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含准备报审资料,协助上报审批部门,负责工可的评审会务,并向评审组详细汇报相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及解答评审组的问题;根据招标人、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相关研究报告,确保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并协助发包人取得审批部门对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5.编制服务期:(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在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承包人应在15天内对工可报告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工可报告文件最终稿。
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项目审批要求。
7.投标最高限价:15.81万元。
8.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咨询(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文本实际批复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及以上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业绩。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文本实际批复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及以上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经历。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提交资料:(1)单位介绍信、投标报名表(一式三份)(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3)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都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留档)。
1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7年2月20日和2017年2月2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工作日) 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
1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0577-58193205
代理单位联系人:陈女士 15888472976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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