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产权招租公告
(2023)第11号
经批准,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有的敖江镇新河路225号、平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水头镇丹华北路87号、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鳌江镇下埕小区1号楼101室等三处店面房将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租,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
1、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有的敖江镇新河路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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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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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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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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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约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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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租金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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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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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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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江镇新河路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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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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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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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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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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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租金一年一缴,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2、平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水头镇丹华北路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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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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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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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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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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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约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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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地面积
(约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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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租金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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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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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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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头镇丹华北路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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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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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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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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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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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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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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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租金一年一缴,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3、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鳌江镇下埕小区1号楼101室等三处店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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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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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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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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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约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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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租金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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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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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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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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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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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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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江镇下埕小区1号楼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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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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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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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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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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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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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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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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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江镇下埕小区2、3号楼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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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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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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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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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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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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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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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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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江镇下埕小区2、3号楼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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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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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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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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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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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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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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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年租金较上年度递增5%,租金一年一缴。装修免租期均为一个月。
2.竞买人交纳一份保证金可参加相同保证金各标的的竞买活动,但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标的,如竞买人欲竞得多个标的,则必须交纳与竞得标的相同份数的保证金。
二、竞租对象: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租人不可以联合申请。
三、招租方式:拍卖。
四、不准许事项:房产按原设计功能和用途使用,不得从事噪音、污染、危险物品经营等行为。竞得人对于承租的房产消防安全负全责,竞得人如要改变房产用途,须提前征得出租方同意,更不得利用房产进行违法经营,否则一切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 5 月 17 日止,标的现场。
六、申请(报名)时间:2023年 5 月 15 日至2023年 5 月 17 日17时(工作日);
拍卖时间:2023年 5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申请(报名)地点、拍卖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七、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其他组织: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八、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010 0009 0038 285;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3636 6149 0485;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3300 1627 1270 5998 8888;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17 日16时。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九、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十、咨询电话:
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 63765588
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63722404
平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63167702、63875016
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3675733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 63193058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 63193022
十一、网址: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