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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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鳌江镇瓯南御园1-4幢124室-359室65间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进行公开出租
发布时间: 2026/7/21   访问次数:    分享:

公有房地产

公开招租

平阳县产权招租公告

2026)第13

经批准,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有的平阳县鳌江镇瓯南御园1-4幢124室-359室65间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租,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

序号

标的名称

用途

出租面积约(㎡)

首年租金挂牌价

(万元)

竞租保证金(万元)

1

平阳县鳌江镇瓯南御园1-4幢124室-131室共8间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商业

466.94

16.02

3.2

2

平阳县鳌江镇瓯南御园1-4幢132室-359室共57间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商业

3949.96

68.02

14

注:1.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另向出租方交纳首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取整数至个位)。租赁关系终止后,履约保证金除用于抵充合同约定应当由竞得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竞得人。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第一年租金于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次年起租金于前一年合同到期日提前一个月交纳。租期起止时间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确定。

3.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标的物。

4.免租期三个月,不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二、竞租对象: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招租方式:增价式拍卖,以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作为起拍价,不另设保留价。报名期间,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照拍卖文件中约定的拍卖方式组织拍卖会,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将被确认为买受人,以起拍价成交。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即日起至202686日止,标的现场。

、申请(报名)时间:202685日至20268617时(工作日);

拍卖时间:202687930分;

申请(报名)地点、拍卖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东川路昊禧中央广场4号楼4层)。

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其他组织: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2010 0009 0038 285;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号:3636 6149 0485;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

 号:3300 1627 1270 5998 8888;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号:1203 2830 0904 9013 987;开户行:工行平阳营业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8616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租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成交后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款;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咨询电话:

温州招采拍卖有限公司13757882080

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0577-63675733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0577-63193058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0577-63193022

十、网址: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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