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产权转让公告
(2023)第14号
经批准,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鳌江镇园林雅苑9幢101室、10幢104-108室共6间店面房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转让,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鳌江镇园林雅苑9幢101室、10幢104-108室共6间商业用房合计起始价为970.63万元,标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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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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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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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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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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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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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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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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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雅苑9幢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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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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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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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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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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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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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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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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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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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雅苑10幢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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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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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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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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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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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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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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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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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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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雅苑10幢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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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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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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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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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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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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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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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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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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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雅苑10幢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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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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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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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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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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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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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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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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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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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雅苑10幢1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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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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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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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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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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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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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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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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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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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雅苑10幢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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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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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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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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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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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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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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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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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竞买人交纳一份竞买保证金可参加相同保证金各标的的竞买活动,但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标的,如竞买人欲竞得多个标的,则必须交纳与竞得标的相同份数的保证金。
2、成交公示30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
二、竞买对象: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可以联合申请。
三、转让方式:拍卖转让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展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 7 月 4日止。
展示地点: 标的现场
五、申请(报名)时间:2023年 6 月 30 日至2023年 7 月 4日17 时(工作日);
拍卖时间:2023年 7 月5日 9 时 30 分;
申请(报名)地点、拍卖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六、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其他组织申请: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七、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010 0009 0038 285;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3636 6149 0485;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3300 1627 1270 5998 8888;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4日16时。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八、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九、咨询电话:
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 63765588
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3722979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 63193058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 63193022
十、网址: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