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产权转让公告
(2024)第7号
经批准,平阳县萧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平阳县萧江镇薛宅地块安置房(同安花苑)5#楼2套住宅用房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转让,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平阳县萧江镇薛宅地块安置房(同安花苑)5#楼2套住宅用房合计起始价为52.5689万元,标的具体情况见附表。
标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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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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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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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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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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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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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江镇薛宅地块安置房5幢1单元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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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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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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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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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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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江镇薛宅地块安置房5幢2单元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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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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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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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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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楼号、单元号及楼房号为临时编号,最终以不动产权属登记为准。
2)建筑面积最终以实测为准。
3)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拨,后续办理划拨转出让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竞买人交纳一份竞买保证金可参加相同保证金各标的的竞买活动,但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标的,如竞买人欲竞得多个标的,则必须交纳与竞得标的相同份数的保证金。
二、竞买对象: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可以联合申请。
三、转让方式:拍卖转让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展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 5 月 9 日止。
展示地点: 标的现场
五、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 5 月 7 日至2024年 5 月 9 日17 时(工作日);
拍卖时间:2024年 5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申请(报名)地点、拍卖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六、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其他组织申请: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七、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010 0009 0038 285;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3636 6149 0485;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3300 1627 1270 5998 8888;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9 日16时。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八、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九、咨询电话:
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 63765588
平阳县萧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8127051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 63193058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 63193022
十、网址: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