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产权转让公告
(2026)第28号
经批准,平阳县山门镇人民政府将平阳县山门镇永安村A-07地块剩余土石方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转让,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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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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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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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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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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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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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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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山门镇永安村A-07地块剩余土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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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72510m3比重换算约13780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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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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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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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拍卖标的以现状、现质量进行,实际转让方量、土石方品质以实际开挖为准,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
2、竞得人成交后,须自行在平阳县山门镇永安村A-07地块半径5公里范围内落实一处具备完整合法审批手续的临时堆场,堆场的选址、报批等手续全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因堆场原因无法接收土石方的,全部损失由竞得人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土石方由转让方负责从标的地块开挖并运输至竞得人提供的上述临时堆场,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转让方缴纳的税费,以及土石方自开挖现场运至临时堆场的运输费、过磅费由转让方承担外,其余一切费用以及依法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各项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土石方交付地点为该临时堆场,竞得人仅可在该指定堆场内开展土石方后续作业,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堆放位置。
4、土石方运抵临时堆场当日起即可清运,竞得人必须在二个月期限内将堆场内全部土石方清运完毕并清场。逾期未清运完成的,视为竞得人违约,转让方有权按相关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转让合同签订时需缴纳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将土石方清运完毕无任何纠纷经转让方验收合格无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若发生超采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对象: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可以联合申请。
三、拍卖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前,如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则该竞买人以不低于起拍价成交;如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增价式拍卖。
四、标的展示看样时间及地点:
展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 9 月 14 日止。
展示地点: 标的现场。
五、申请(报名)时间:2026年 9 月 11 日至2026年 9 月 14 日17 时(工作日);
拍卖时间:2026年 9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申请(报名)地点、拍卖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东川路昊禧中央广场4号楼4层)。
六、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其他组织申请: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七、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010 0009 0038 285;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3636 6149 0485;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3300 1627 1270 5998 8888;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账 号:1203 2830 0904 9013 987;开户行:工行平阳营业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 9月 14 日16时。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八、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标的物交割均以现状、现功能、现质量为准。
九、咨询电话:
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 18057702082
平阳县山门镇人民政府 63810137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 63193058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 63193022
十、网址: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阳县山门镇人民政府
2026年8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