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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南雁镇南雁荡山文旅片区开发项目A-11地块、平阳县凤卧镇凤卧溪以东单元A-02-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发布时间: 2026/8/6   访问次数:    分享: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平资规告字[2026]25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平阳县南雁镇南雁荡山文旅片区开发项目A-11地块、平阳县凤卧镇凤卧溪以东单元A-02-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地块出让面积(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最高

出让

年限

土地

条件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平阳县南雁镇南雁荡山文旅片区开发项目A-11地块

2500

零售商业

0.7≤容积率≤0.93

建筑密度≤70%

40年

“五通”

328

66

备注:1、产权整体自持、不可分割出售。    

地块

名称

地块出让面积(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最高出让

年限

土地

条件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平阳县凤卧镇凤卧溪以东单元A-02-1地块

1682

旅馆用地

1.3≤容积率≤1.4

建筑密度≤30%

40年

“五通”

196

40

备注:1、竞得人须与凤卧镇人民政府签署《平阳县凤卧镇凤卧溪以东单元A-02-1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协议》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竞买人资格设置为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置保留底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24日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17时

拍卖时间:

地块名称

拍卖时间

平阳县南雁镇南雁荡山文旅片区

开发项目A-11地块

2026年8月25日上午9:30

平阳县凤卧镇凤卧溪以东

单元A-02-1地块

2026年8月25日上午9:30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七、联系方式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7-58125885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0577-63193022

平阳县南雁镇镇人民政府                   0577-58101607

平阳县凤卧镇人民政府                     15258785180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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