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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阳县环境保护局空气监测站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17/11/8   访问次数:    分享:

关于平阳县环境保护局空气监测站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一)

更正日期:2017118

一.采购人名称: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二.招标项目名称:平阳县环境保护局空气监测站建设项目

三.招标项目编号:PYCG171023255

四.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1023

五.更正事项

1、原采购文件第47页评标细则中“

8

本地化服务

供应商在温州地区注册的得5分,浙江省内注册的得3,浙江省内有分公司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0-5

”更改为“

8

本地化服务

供应商在温州地区注册或具有分公司的得5分,浙江省内注册或具有分公司的得3,浙江省外的得1分。

0-5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均更改为:20171124日  上午09:30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 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188305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牛山北路牛山商务大厦9

联系人:官先生

联系电话:15088585331

联系传真:0577-5757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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