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环境保护局空气监测站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一)
更正日期:2017年11月8日
一.采购人名称: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二.招标项目名称:平阳县环境保护局空气监测站建设项目
三.招标项目编号:PYCG171023255
四.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0月23日
五.更正事项
1、原采购文件第47页评标细则中“
|
8
|
本地化服务
|
供应商在温州地区注册的得5分,浙江省内注册的得3分,浙江省内有分公司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0-5分
|
”更改为“
|
8
|
本地化服务
|
供应商在温州地区注册或具有分公司的得5分,浙江省内注册或具有分公司的得3分,浙江省外的得1分。
|
0-5分
|
”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均更改为:2017年11月24日 上午09:30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 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188305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牛山北路牛山商务大厦9楼
联系人:官先生
联系电话:15088585331
联系传真:0577-57579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