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公路管理局交通设施项目的更正公告(一)
更正日期:2017年11月6日
一.采购人名称:平阳县公路管理局
二.招标项目名称:平阳县公路管理局交通设施项目
三.招标项目编号:PYCG171017254
四.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7日
五.更正事项
1、原采购文件第37页评标细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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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绩(须提供合同及业主单位开具反馈意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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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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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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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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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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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自2014年9月1日至今)内类似成功案例(单个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并有业主单位反馈质量、进度评定优良的,并注明业主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且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每个得2分(无业主单位开具反馈意见证明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10分。(合同及业主单位开具反馈意见证明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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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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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及验收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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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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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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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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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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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自2014年9月1日至今)内类似成功案例(单个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每个得2分)最多得10分。(以合同原件及验收证明原件为准,不提供合同原件及验收证明原件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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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均更改为:2017年11月21日 上午09:30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阳县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58181736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牛山北路牛山商务大厦9楼
联系人:官先生
联系电话:15088585331
联系传真:0577-57579768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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