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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南麂港航便民及旅游服务中心工程的第次更正
发布时间: 2018/4/28   访问次数:    分享:
关于平阳县南麂港航便民及旅游服务中心工程的补充说明
各投标人:
1、根据温住建发(2018)91号文件“温州市住建委转发《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本工程原招标文件第74页3.7.13工程规费、税金的报价:
“各投标单位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及温住建发【2014】100号文件规定的费率填写规费、税金金额。建筑工程规费费率11.3%(其中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10.4%,农民工工伤保险费0.9%)、税金费率11%;安装工程规费费率12.86%(其中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 11.96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0.9 %)、税金费率11%。若投标单位未按规定的费率填报规费、税金则该投标文件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现更改为:“各投标单位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及温住建发【2014】100号文件规定的费率填写规费、税金金额。建筑工程规费费率11.3%(其中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10.4%,农民工工伤保险费0.9%)、税金费率10%;安装工程规费费率12.86%(其中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 11.96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0.9 %)、税金费率10%。若投标单位未按规定的费率填报规费、税金则该投标文件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原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8年5月14日下午14时30分”;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18年5月4日”;答疑下载时间更改为:“2018年5月7日”。
3、未作说明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南麂港航便民及旅游服务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

平阳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8日

附件:
补充说明.jpg
南麂补充说明.doc
[JS3303261804170041400]平阳县南麂港航便民及旅游服务中心工程.PYCF
招标澄清文件.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工程量清单.pdf
评标办法.x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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