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蒲山至满田农村道路提升工程第二合同段(交安)
施工招标公告
PYJS190329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蒲山至满田农村道路提升工程第二合同段(交安)(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平发改投资[2017]75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项目业主为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平阳县文平公路梅岭隧道口附近,现状蒲梅线与文平公路交叉口处,起点桩号为K0+000,利用现状老路蒲梅线、梅马线截弯取直后,从东向西绕梅岭山至格头村;利用现状满大线绕山至包山村,终点至满田上尖林业点,终点桩号为K13+514.16,主线全长13.514km。同时拟建支线1、支线3。其中支线3起点位于主线桩号K5+744.69处,起点桩号为Z3K0+000,利用现状西山至下屯公路,终点位于西山村,与现状占山路平面交叉,终点桩号为Z3K6+160.96,支线3全长6.161km。
本次招标主线终点段道路桩号K5+739~K13+514.16,路线长7.775km;支线3路线全长6.161km;山门镇凤岭阁至省干部教育培训示范基地道路接连接支线3路线全长0.78km。
主线和支线新建路段采用双车道四级标准,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为6.5m。路幅布置为:行车道2×3m+土路肩2×0.25m。
路面结构:5cmAC-13C沥青砼+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碎石垫层。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为配置较完善的标志、标线及必需的视线诱导标、波形梁钢护栏等设施;平面交叉设置预告、告知、确认标志或警告等标志。
本项目工程建安费约500万元。
2.2招标范围:
包括标志、标线、护栏、防眩板、轮廓标、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等工程实施及其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 本项目施工分2部分实施:其中1.98公里(支线3终点Z3K6+160.96~Z3K5+080加上凤岭阁780m)的交安工程要2019年6月15日前完成;剩余部分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开始施工,工期90 日历天。质量目标要求达到: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30日至2019年4月23日09时 30分,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pyztb.com)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
4.2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30日至2019年4月23日09时 30分。
4.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www.pyztb.com)。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本网站“关于办理平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库入库及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4 月 23日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二层代理窗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 地 址:温州市括苍西路20号1号楼5楼
邮 政 编 码 :325400 邮 政 编 码 :325000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13958922883 电 话:15857710999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