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海域使用权出让公告
平阳海权告字〔2024〕1号
根据平阳新兴产业园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总体安排,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平阳新兴产业园区内F-17-2和F-17-3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宗海位置:平阳新兴产业园区内。
三、出让宗海况及规划条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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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海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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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海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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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类型
(产业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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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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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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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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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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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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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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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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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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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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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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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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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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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业用海
(通用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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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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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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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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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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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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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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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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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建筑总面积:23956-4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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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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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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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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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业用海
(通用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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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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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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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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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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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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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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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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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建筑总面积:19998-3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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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宗海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若竞得人在平阳县境内无与宗海竞买要求相对应的企业,则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平阳县境内登记注册一家与宗海竞买要求相对应的企业。
宗海竞买人资格由平阳县工业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
五、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属地乡镇或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凭《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海域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有关事宜
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7日17时(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挂牌须知),并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16时。保证金交入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01000090038285;开户行: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63661490485;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
账 号:33001627127059988888;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4年7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挂牌时间为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9日10时(工作日),挂牌地点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九、其他事项详见挂牌须知,挂牌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咨询电话: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7-58118907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7-63193022
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0577-63703199
平阳县工业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577-63718103
十、网址:www.pyztb.com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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