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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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新兴产业园区内F-17-2和F-17-3海域使用权
发布时间: 2024/6/6   访问次数:    分享:

平阳县海域使用权出让公告

平阳海权告字〔20241

根据平阳新兴产业园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总体安排,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平阳新兴产业园区内F-17-2F-17-3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宗海位置:平阳新兴产业园区内。

三、出让宗海况及规划条件:

序号

宗海   编号 

宗海面积(平方米)

用海类型

(产业定位)

规划条件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米)

1

F-17-2

15971

其他工业用海

(通用设备制造业)

1.5-3.0

≤55%

/

≤60

50

861

173

地上建筑总面积:23956-47913

2

F-17-3

13332

其他工业用海

(通用设备制造业)

1.5-3.0

≤55%

/

≤60

50

718

144

地上建筑总面积:19998-39996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宗海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若竞得人在平阳县境内无与宗海竞买要求相对应的企业,则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平阳县境内登记注册一家与宗海竞买要求相对应的企业。

宗海竞买人资格由平阳县工业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

五、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属地乡镇或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凭《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海域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有关事宜

申请人可于202478日至202471717(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挂牌须知),并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71716时。保证金交入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201000090038285;开户行: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号:363661490485;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
  
 号:33001627127059988888;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4717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挂牌时间为 202478日至202471910(工作日),挂牌地点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九、其他事项详见挂牌须知,挂牌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咨询电话: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7-58118907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7-63193022

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0577-63703199

平阳县工业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577-63718103

十、网址:www.pyztb.com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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